尖峰集团发布股票交易异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上海北卡及其子公司以农药原药及中间体为主要业务,中间体主要品种为左氧氟羧酸,氧氟羧酸,卡隆酸酐的销售量较少,毛利率低,2021年度卡隆酸酐销售收入约为1260.37万元,约为公司2020年度销售总收入的0.39%,销售客户全部为国内客户,目前上海北卡已不持有蒈醛酸内酯,卡龙酸,卡龙酸酐及其关键中间体的新合成方法的生产专利。
尖峰集团发布异动公告,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上海北卡的卡隆酸酐的销售量较少,销售客户全部为国内客户,2021年度卡隆酸酐销售收入约为1260.37万元,约为公司2020年度销售总收入的0.39%;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卡隆酸酐的销售毛利率低于5%(未经审计),低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0.1%,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目前上海北卡已不持有“蒈醛酸内酯,卡龙酸,卡龙酸酐及其关键中间体的新合成方法”的生产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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