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间,鸿路钢构披露公告,就深交所关注函作出回复根据消息显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拟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受让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一事引发深交所关注,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员工行为是否属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对此,公司合作的律师事务所表示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相关方案,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另类股权激励
日前,鸿路钢构发布公告称,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90余人拟设立合肥鸿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合肥鸿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受让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上述两家企业的合伙期限均为10年
鸿路钢构表示,基于公司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为进一步调动上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队伍凝聚力,实现公司与重要员工共同成长之目的,特设立上述合伙企业本次设立自愿,合规且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引发深交所关注
此事引发深交所关注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员工设立合伙企业定向受让并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事项是否属于员工持股计划,说明上述合伙企业受让并持有鸿路钢构股份所产生亏损由商晓波予以补偿的具体补偿方式,说明上述合伙企业承诺未来减持与商晓波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所指,说明上述合伙企业与商晓波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及理由
在回复函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表示,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上市公司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此事构成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相关方案,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披露的信息,商晓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97%的股份,其实际取得的现金分红金额具备履行所承诺的补偿义务的能力商晓波承诺若合伙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将其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减持完毕时,累计减持收入低于取得成本,则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合伙企业
此外,合伙企业成立后将与商晓波先生签署协议,明确一致行动关系。
天风证券1月5日发布研报称,维持鸿路钢构买入评级评级理由主要包括:发布员工激励计划,中长期成长更有保障,大股东兜底收益,彰显对公司员工激励和发展的支持,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系统端保障产能有序扩张
鸿路钢构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3.77亿元,同比增长4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亿元,同比增幅达64.12%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业务为钢结构业务,占比94.03%
2002年,安徽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2007年,鸿路钢构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0万元;2011年,鸿路钢构在深交所上市,上市后鸿路钢构在品牌知名度,管理水平上均有很大程度的提升,特别是近三年来逐步确立了以钢结构加工制造为核心,其他业务相辅助的经营策略;2012年获批中国钢结构特级资格资质,2014年获得第一批钢结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查级资质试点单位;2015年,鸿路钢构成为国内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目前,鸿路钢构已成为钢结构行业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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